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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赠与合同有不全部履行的撤销权吗?
释义
    可以撤销不全部履行义务的赠与合同。赠与合同可以附义务,如果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但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一、赠与房产可以反悔吗?
    房产赠与过户后能反悔,但具有一定的前提。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合法权益的、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义务的,赠与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撤销房产赠与。
    二、什么情形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以下情形赠与人可撤销赠与:
    1、受赠人对赠与人及其近亲属有严重侵害行为;
    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却不履行;
    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可行使撤销权,赠与人撤销赠与的可要求受赠人返还赠与的财产,可见,赠与合同可附义务,受赠人应按约定履行义务。
    三、法律上车辆赠与合同是否违约
    在赠与合同中赠与人现有任意撤销权和法定撤销权。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除外。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需要注意的是,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六百六十四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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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3:3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