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护人对未成年人要承担的责任有哪些呢 |
释义 | 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应当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按照规定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应当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 一、监护人职责分别是什么 1、供吃、穿、住、医疗等条件以保障未成年人得以生存和身体的健康; 2、采取有效措施以保护未成年人的安全; 3、对未成年人的思想、行为进行正确的教育、引导和管理,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 4、保证未成年人接受学校科学、文化等知识教育; 5、照顾未成年人的生活; 6、管理和保护未成年人的财产; 7、代理未成年人进行与其智力不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8、代理未成年人进行诉讼; 9、保证未成年人不得早婚; 10、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11、保障未成年人与监护人共同居住; 12、公安机关汇报和请求帮助; 13、代为赔偿; 14、监护人不得允许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做童工。 二、法定童工年龄是多大 根据《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第二条规定: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是针对未成年工处于生长发育期的特点,以及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采取的特殊劳动保护措施。 根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规定: 第二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下统称使用童工)。 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 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 第三条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保护其身心健康,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不得允许其被用人单位非法招用。 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其被用人单位非法招用的,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以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给予批评教育。 第四条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必须核查被招用人员的身份证;对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一律不得录用。用人单位录用人员的录用登记、核查材料应当妥善保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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