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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子公司是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释义
    分公司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没有独立法人资格,其财产属于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而子公司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独立的名称和财产,母公司对其经营活动不能直接命令指挥。
    法律分析
    一、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无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作为法人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在公司内部按照经营业务的分类及地域范围,釆取设置分支机构的管理方式,进行合理分工。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该总公司承担。
    二、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区别:
    1、主体资格不同。
    子公司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享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分公司则不具有独立的民事和商事主体资格,不具有法人资格。
    2、称谓不同。
    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名称,子公司有自己独立的名称。
    3、独立性不同。
    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在法律上其意志是独立的,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能进行直接的命令指挥。分公司作为本公司的分支机构,其业务的执行、资金的调动完全受制于本公司。
    4、财产关系不同。
    在财产关系结构上,子公司虽然有母公司的参与,但仍有属于自己的财产。分公司的财产则全属于本公司,是本公司财产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关于分公司与子公司,这是很容易搞混淆的。其实可以从名称上区分二者,一般子公司是有自己独立的名称,但是分公司并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应冠以隶属公司的名称。特别注意的是,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结语
    总结:分公司是一种受总公司管辖但没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它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与之相比,子公司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和名称,享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子公司在财产关系上拥有自己的财产,而分公司的财产属于总公司。因此,区分二者,可以从名称、独立性和财产关系等方面入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二章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 第十四条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履行出资人职责,保障出资人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损失。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应当维护企业作为市场主体依法享有的权利,除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外,不得干预企业经营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四节 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 第六十四条 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
    本法所称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二章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 第十二条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对国家出资企业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出资人权利。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或者参与制定国家出资企业的章程。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对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须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重大事项,应当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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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9 3:5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