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共电信设施的过失损坏是否构成既遂罪 |
释义 | 本文概括为:过失损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客观要件、客体要件、主体要件和主观要件,依据《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对犯罪程度不同的处罚也有所规定。 法律分析 过失损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1、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过失破坏公用电信设施,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2、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与通讯相联系的公共安全;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为过失。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拓展延伸 公共电信设施的过失损坏是否构成刑事犯罪 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公共电信设施的过失损坏在特定情况下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根据刑法第115条,故意破坏公用电信设施或者公共交通工具,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然而,对于过失损坏公共电信设施的行为,是否构成刑事犯罪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过失损坏公共电信设施导致重大社会影响、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可能构成犯罪。但如果是轻微的过失损坏,可能会被视为行政违法行为,受到相应行政处罚。因此,在具体案件中,需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过失程度、损坏后果等因素来判断是否构成刑事犯罪。 结语 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过失损坏公用电信设施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具体情况需具体分析,若过失损坏导致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则可能受到刑事处罚。然而,对于轻微的过失损坏,可能被视为行政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因此,在具体案件中,需综合考虑过失程度、损坏后果等因素来判断是否构成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 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 敲诈勒索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三)被害人谅解的; (四)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本解释第一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一)曾因敲诈勒索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一年内曾因敲诈勒索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敲诈勒索的; (四)以将要实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相威胁敲诈勒索的; (五)以黑恶势力名义敲诈勒索的; (六)利用或者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人、新闻工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诈勒索的; (七)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三项至第七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数额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百分之八十的,可以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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