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债务可以追加独资公司吗 |
释义 |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个人债务无力偿还的,如果债务人开设了独资公司的,债权人可以申请用独资企业的财产偿还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第十八条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第三十一条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一、一人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必须是股东吗 不可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二、个人独资与个体工商户的区别 两者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 1、适用法律不同,个人独资企业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设立,个体工商户按照《个体工商户条例》等规定设立; 2、个人独资企业只能由个人出资设立,而个体工商户既可以由一个自然人设立,也可以由家庭出资设立; 3、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只有在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才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而个体工商户的债务如属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如属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4、个人独资企业是经营实体,是一种企业形态,个体工商户不采用企业形式。一般认为属于“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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