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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破产清算偿还顺序
释义
    破产清算偿还顺序:中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37条规定的破产清偿顺序为:(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3)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依清偿顺序逐一分配,前一顺序债权全部清偿之前,后面顺序的债权不予分配。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债权的,按照比例分配。
    法律依据
    《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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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19:0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