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种观点:有的专家认为从某种角度,对外贸易或国际贸易都是指世界各国之间商品、服务和要素交换的活动,国际贸易是各国之间分工的表现形式,反映了世界各国在经济上的相互共存。从国家角度可称为对外贸易;从国际角度可称为国际贸易。另一种观点:对外贸易是指一国(或地区)同其他国家(或地区)所进行的商品、技术和服务的交换活动。因此,提到对外贸易时要指明特定的国家。如中国的对外贸易等;某些岛国如英国、日本等也称对外贸易为海外贸易。 法律客观: 《对外贸易法》第四条 国家实行统一的对外贸易制度,鼓励发展对外贸易,维护公平、自由的对外贸易秩序。 《对外贸易法》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促进和发展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贸易关系,缔结或者参加关税同盟协定、自由贸易区协定等区域经济贸易协定,参加区域经济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