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彩礼应该归还吗 |
释义 | 一般情况,不予返还。但特殊情况的除外: (1)给付人为缔结婚姻,全家共同举债,致使家庭背负债务较多(2)家庭成员没有固定收入(3)家庭成员中重大疾病(4)其他突发事件致使家庭生活困难按照举证责任分配原则,给付人对自己生活困难的事由负有举证责任。 返还额度的认定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一般应当全额返还(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一般应当全额返还(3)根据给付人的困难程度,酌定返还额度(4)根据结婚时间长短确定返还额度。结婚时间应以实际共同生活时间为标准。实际共同生活一年内提出离婚的,彩礼可在半数以上酌定返还额度际共同生活两年内提出离婚的,可在半数以上酌定返还额度过两年的一般不予返还。 (5)根据导致感情破裂的过错责任确定返还额度。由于给付人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般不予返还。确系因为给付彩礼造成绝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在半数以下酌定数额接受人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可相应酌定增加返还的数额。 一、彩礼不需返还的情形包括哪些 彩礼不予返还的情形如下: 1、不符合法律规定情形,一方请求返还彩礼的,不予支持。 另外对“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的情形,应做限制性的解释。该情形是指给付彩礼的一方婚前举债给付、婚后无经济来源偿还债务的,或者是婚前用家庭财产给付、婚后无固定经济来源、依靠自己的力量无法维持最基本的生活水平。 确定“生活困难”需根据给付彩礼的数额、给付人的生活来源、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目前可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合理确定。 2、符合法律规定“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形,但是已经共同生活两年以上、生育子女或者所送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一般不予支持。又分为三种情况: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 (2)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虽不满两年,但生育子女的。 (3)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 3、在婚约存续期间,因婚约当事人死亡,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不予支持。但在死亡前已经起诉的除外。 结合相关法律中的规定,此时女方需要返还男方结婚彩礼,但男方要有证据证明才行,不然的话起诉到法院也是不会得到支持的。而在上述几种情况下,则女方是不用返还彩礼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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