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丢失购房合同的补救措施 |
释义 | 购房合同遗失后的补救措施及费用:未做预售登记前,只需作废合同并重新签订,支付工本费;预售登记前需刊登声明作废,三个月后注销旧合同并重新签订,支付刊登费、工本费、印花税;预售登记后办理按揭,需与银行签订变更协议并质押新合同,支付刊登费、工本费、印花税。购房者应要求书面凭证交接合同,保管重要文件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法律分析 1、购房合同未做预售登记 在购房的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合同丢失,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然后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费。 2、预售登记后,办理银行按揭前 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有刊登声明的费用,合同的工本费,新合同的印花税。 3、预售登记后办理银行按揭后 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因为购房者注销了之前的购房合同,合同号便会发生改变,尽管购房合同的内容没有变化,但依据《民法典》规定,该借款合同已经发生变更,需要和银行签变更协议。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有刊登声明的费用,合同的工本费,新合同的印花税。 最后提醒一下大家,在整个购房过程中,合同经常需要交接,而合同的丢失也并不都是发生在购房者身上,有些时候由于律师、银行或者中介的人过失也可能会出现丢失合同的情况。所以,在交接合同时一定记得要求对方出具书面的凭证,以证明自己已经将合同交给对方,防止合同丢失后大家互相推脱责任的情况出现。 另外,如果购房合同丢了,其实也并不是很严重,只要掌握了正确的补救方式,补办并不困难。不过,购房合同遗失的补救措施虽然有,但是还是会花费大家的精力和时间,为了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还是建议大家还是要细心保管自己的购房合同以及两证等重要文件。 结语 购房合同丢失后的补救措施并不困难,但仍需花费时间和精力。在购房合同未做预售登记前,只需作废剩余合同并重新签订,支付工本费即可。预售登记后,需刊登声明作废合同并申请注销,再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刊登费、工本费和印花税。若已办理银行按揭,还需与银行签订变更协议并质押新合同。购房者应要求书面凭证,避免合同丢失后责任推脱。建议细心保管购房合同和重要文件,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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