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间借贷纠纷立案需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民间借贷诉讼立案需要准备诉状、双方身份信息和相关证据,如借条、收据、欠条等,申请财产保全的,需要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二)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三)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五)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担保的理由;(六)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二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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