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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杭州副市长出庭应诉
释义
    杭州副市长出庭应诉这个事儿火了。很多吃瓜群众就说,这得是多大的案子啊,连副市长都惊动了。
    实际上,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早就明确规定,行政诉讼案件,不管事儿大事儿小,行政机关负责人都应当出庭应诉。这里的负责人可以是正职负责人,也可以是副职负责人。
    只有出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负责人需要履行他人不能代替的公务等正当事由的时候,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后,才可以委托其他工作人员出庭。负责人无正当事由拒不出庭应诉的,属于程序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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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5:0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