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买卖合同有什么效力 |
释义 | 依法成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受法律保护。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商品房买卖合同有哪些必备条款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必备条款有:双方和房屋的基本信息;房屋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质量标准承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责任;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与违约责任等。 商品房买卖合同变更条款有哪些 商品房买卖合同变更条款: 基础变更: 当出现买受人婚姻变化、买受人生理变化、买受人行为能力变化、买受人支付能力变化、买受人经营情况变化时,双方应对合同进行变更。 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 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买受人变更: 如果买受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家庭成员发生变化,出卖人应当根据买受人的要求,对本合同进行相应的修改; 当离婚时,出卖人应当根据买受人的离婚协议或者判决或者调解书,将合同的买受人变更为买受人指定的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第五条 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麻侦贤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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