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再审案件立案后需要携带什么材料 |
释义 | 法律分析:再审立案需要的材料如下: (一)申请再审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再审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二)申请再审的生效判决文件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生效判决为二审或者再审判决的,应当同时提交一审、二审判决文件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三)原审诉讼过程中提交的主要证据复印件; (四)支持申请再审理由和再审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部分新证据应根据被申请人数提供证据复印件; (五)二审判决文件生效不足三个月的,应提供证明判决文件或者其他能生效的相应证据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三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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