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当事人若不服行政机关的行政复议决定的,应当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可以起诉。如果当事人超过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限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一般不再予以受理。 一、对行政处罚不服要怎么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对于申请行政复议的,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对于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对于先进行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工伤认定没通过怎么办? 工伤认定没通过,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强制拆迁要求补偿有诉讼时效吗? 有诉讼时效。房屋被强制拆迁时,行政机关会有一份强制拆迁决定书,如果对该决定书不服可以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满意,自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如果没有经过复议,只能是在收到强制拆迁决定书之日起的六个月内提起诉讼。但属于不动产的纠纷,自该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算,不得超过二十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