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常见法律问题 |
释义 | 消费者权益保护,既涉及民生,又关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尤其在当前电子商务高速发展、网络直播间如火如荼进行的情况下,消费者如何在新型的购物方式中保障权益,有力的保障消费者权益。 本文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契机,选取了十个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常见法律问题,以期为消费者提供纠纷解决的正确指引。 1、消费者的知情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提供商品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2、什么情况下可以退货、换货、维修?谁承担运费?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货,或者要求更换、修理。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3、什么商品可以“七日无理由退货”?怎样退货? 网络、电话、电视购物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4、因产品或服务受损害,赔偿找生产者还是销售者?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追偿。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 5、在展销会、柜台买到假货,展销会已结束、柜台已撤出,找谁维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三条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 6、网购发生纠纷,可以要求网购平台赔偿吗?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 7、遇到消费欺诈,按什么标准获得赔偿?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赔偿的金额为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8、经营者不诚信经营应记入“信用档案”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提供证券、保险、银行等金融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经营地址、联系方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信息。 9、经营者应保护用户个人信息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公开其收集、使用规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信息。 10、消费者协会可提起“公益诉讼”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七条消费者协会履行下列公益性职责:(一)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二)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三)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四)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五)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六)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鉴定,鉴定人应当告知鉴定意见;(七)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或者依照本法提起诉讼;(八)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对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中国消费者协会以及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消费者协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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