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查封按揭的房子会没收么 |
释义 | 视情况而定: 1、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我国公民是具有财产权利的,房屋是属于公民非常重要的财产之一,合法取得的房屋是受法律保护的,但如果房屋所有人犯罪的,房屋是有可能被法院没收的。 2、如果房屋是犯罪分子及其家属生活必需的,法院是不能没收的,法院只能依法进行查封。 3、当发现犯罪分子家属有其他房产的,法院就可以对查封的房屋没收,没收后在有必要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拍卖等方式变卖房屋,所得的款项上缴国库。 对犯罪分子唯一的房屋不能没收,是为了保障犯罪分子家属的生活,以免犯罪分子家属无地方居住,影响社会的稳定。虽然不能对房屋进行没收,但可以对房屋进行查封。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六条 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第七条 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五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财物及其孳息,应当妥善保管,以供核查,并制作清单,随案移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者自行处理。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对违禁品或者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对作为证据使用的实物应当随案移送,对不宜移送的,应当将其清单、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随案移送。 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应当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作出处理。 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以后,有关机关应当根据判决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进行处理。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赃款赃物及其孳息,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以外,一律上缴国库。 司法工作人员贪污、挪用或者私自处理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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