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问题都包括什么 |
释义 | 涉及房屋租赁的违约金问题的法规有:合同中有约定违约金的按照合同的约定执行; 但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合同中没有就违约金进行约定,那么违约金就是违约方造成损失的数额。 一、合同解除后可以主张违约金吗 可以。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效力。违约金条款就属于此类条款,所以即使合同解除,解除权人还是可以要求违约方按照合同中的约定承担违约金,具体的数额如果过高,违约方可以请求法院做适当调整,反之,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低,权利人也可以主张增加。 二、房东违约提前收回房子违约金如何计算 合同有约定就按照双方约定赔偿,合同没有约定根据实际损失赔偿。 违约金由双方自行协商后确定,法律上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标准。但是,一般情况下,违约金的标准应当于一方违约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数额相当。 如果违约金约定过高(超过损失金额的30%),人民法院可在一方请求调低违约金的情况下,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对违约金数额进行调整;同样的,如果违约金约定过低(低于实际损失的30%),守约方也可以要求法院调高违约金数额。 三、物业费违约金千分之三是否合法 每日千分之三的物业费违约金是否合法,要看造成的损失是否超过违约金的30%,超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违约金的数额应按照违约造成损失的情况进行计算的,不可以过高超过法律规定的数值。如果合同双方都没有异议的话,物业合同违约金标准每日千分之三是可以的,不过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的上限是不过实际损失的。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第五百八十五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但是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在订约时对一方违约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一种预先估算,与违约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不可能完全相符;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目前在物业管理这一块还存在着很多的问题亟待立法完善,物业公司实际上是要为各位业主服务的,而不能处于管理者的地位,实际上,物业公司有义务履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当中的条款,物业公司没有做到的,业主委员会可以追究法律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 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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