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转让条款未达成合同能否进行转让? |
释义 | 个人合伙不适用合伙企业法。个人合伙是指一个人投资开办的企业,应称为个人独资企业。而合伙企业适用合伙企业法,是指由多个合伙人根据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分享收益、承担风险,并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组织。对于个人合伙的股权转让,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处理,有书面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则需考虑多数人意见或出资额占比较高的合伙人意见。 法律分析 一、入股没有签订合同可以转让股份吗 可以。1、只需要准备转让股权的股东和受让方签字即可,不需要其他股东签字。 2、应根据公司章程出具同意此次股权转让的股东会决议,同时需要其他股东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承诺,或者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意思表示。《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二、个人合伙内部股份转让怎么算 视情况而定。有书面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书面协议,又协商不成的,如果合伙人出资额相等,应当考虑多数人意见酌情处理;合伙人出资额不等的,可以按出资额占全部合伙额多的合伙人意见处理,但要保护其他合伙人的利益。《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二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第二十三条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个人合伙适用合伙企业法吗 个人合伙不适用合伙企业法个人怎么合伙呢?一个人投资开办的企业应该叫做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是按照个人独资企业法成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合伙企业适用于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结语 根据以上内容,结论如下:一、对于入股没有签订合同的情况,转让股份是可以的,只需转让双方签字即可。其他股东需要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承诺或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意思表示。二、个人合伙内部股份转让视情况而定,有书面协议按协议处理,无协议则需考虑多数人意见或出资额占比较高的合伙人意见,并保护其他合伙人利益。三、个人合伙不适用合伙企业法,个人合伙应称为个人独资企业,而合伙企业适用合伙企业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第二节 股 份 转 让 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前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因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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