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居间合同产生的权利可以转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人,但是存在因债权性质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等情况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