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一方不到场如何解决? |
释义 | 法律分析: 起诉离婚如果一方不到场,分以下两种情形处理,具体如下: 1、如果本人确不愿出庭参加诉讼,但可以以书面的形式向法院陈述意见; 2、本人既不愿出庭应诉,又不向人民法院出具书面的离婚意见,经两次传票传唤后拒不到庭的,可以依法拘传其到庭参与诉讼。 离婚的方式,具体如下: 1、行政程序。即双方自愿离婚的程序。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在査明双方是否确实自愿、对子女和财产、离婚后生活问题是否有适当处理后,依法准予或不准予登记。准予登记时,收回结婚证、发给离婚证; 2、诉讼程序。即一方要求离婚的程序。要求离婚的一方可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首先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按撤诉处理,调解后达成离婚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协议离婚。调解无效时,则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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