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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地役权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释义
    法律分析:地役权的成立要件有:
    1、要有两块土地,即需役地和供役地的同时存在,这是地役权成立的前提;
    2、必须是为了给利用自己的土地提供便利,也就是为了需役地的便利;
    3、必须是使用他人的土地;
    4、地役权具有从属性和不可分性,必须与需役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一起转移,不能与需役地分离而转让,也不得与需役地分离而成为其他权利的标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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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0:1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