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申请材料: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 4.房屋面积竣工测绘报告 5.回迁安置证明书 6.回迁安置房补款发票 7.拆迁协议书 8.财政部门纳税/免税证明 审批时限:7个工作日(自出具受理清单之日起计算)。 审批收费:收费标准: 手续费:住宅:4元/㎡ 非住宅:0.8%(评估价或基准价,评估价低于基准房价的,以基准房价为准) 登记费:住宅:50元/套 非住宅:550元/宗 维修资金:1%(评估价或基准房价) 工本费:一本免收,每增加一本10元 印花税:5元/本 收费依据: 发改价格(2008)924号 皖价费(2008)76号 合价房(2009)233号 受理机关:市房地产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