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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能向我户籍地法院申请解除关系起诉书吗?
释义
    律师解答:
    1、在女方离开户籍地超过一年,男方尚未离开户籍地或者虽然离开户籍地但是离开没有超过一年的,男方可以在男方的户籍地起诉。2、女方在国外居住且男方经常居住地与户籍地一致的,此时男方可以在男方的户籍地起诉。3、在夫妻户籍均迁出尚未落户的情况下,需要在女方的经常居住地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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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0:5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