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申请是由谁撰写并提交,还是由劳动局代劳? |
释义 | 劳动仲裁申请书需要当事人自己填写,也可委托律师代写。劳动局提供模板,但需填写相关信息。当事人需在争议发生后60日内领取、填写、提交申请书。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包括确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辞退、工作时间、报酬等方面的争议。 法律分析 劳动仲裁申请书是自己写,如果当事人不想自己写的,可以委托律师代写。虽然劳动局劳动仲裁处有固定模板,但还是需要当事人自己填写相关信息。当事人可以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到劳动仲裁部门领取、填写、并提交申请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拓展延伸 劳动仲裁申请的责任归属:撰写和提交由谁负责? 劳动仲裁申请的责任归属是一个涉及劳动纠纷解决过程中的重要问题。根据相关法规和规定,一般情况下,劳动仲裁申请应由劳动者或其代理人自行撰写并提交。劳动者作为申请方,有权利自行表达自己的诉求和主张。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劳动局也可代劳劳动仲裁申请的撰写和提交。例如,当劳动者无法自行完成申请材料或需要特殊辅助时,劳动局可以提供相应的支持和代劳服务。因此,具体责任归属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相关法规进行判断和决定。 结语 劳动仲裁申请书的撰写责任归属是劳动纠纷解决过程中的关键问题。根据相关法规和规定,一般情况下,劳动者或其代理人应自行填写并提交申请。劳动者有权自主陈述诉求和主张。然而,在特殊情况下,劳动局也可提供代劳服务,帮助劳动者完成申请材料。具体责任归属应根据案件和法规进行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七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市、县设立;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区、县设立。直辖市、设区的市也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程序】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四条 【委托代理】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