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起诉但是没钱偿还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因债务纠纷被起诉的,法院判决被告人应支付原告欠款的,被告人如果无钱而不偿还的,法院会采取强制执行,对当事人的存款、股票、债权、基金或不动产进行执行,不只是对被告人的存款进行执行,如果经过查询,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被执行,又因执行导致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法院会裁定终止执行,当事人就不需要偿还欠款了,但是被执行人单单是因为暂时没钱无法履行判决的,法院会在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后,继续执行。 一、欠债被起诉会有什么后果? 一、欠债被起诉,没能力偿还会有什么后果 欠债被债权人起诉后,如果经强制执行后没有履行能力的,法院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而债权人发现债务人有可供执行财产后,可以再申请强制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五百一十九条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依照前款规定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二、被执行人无还款能力如何处理 如果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也会束手无策,申请人只能等被执行人有财产时,再申请法院执行。但如果被执行人故意隐匿财产,拒不执行,申请人应当从以下方面给其压力: 其一,追加被执行人延期执行的罚息。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被执行人到期没有履行义务,应当按应给付金额同期贷款利率的两倍计算延期付款违约金。这样算来,如果被执行人拒不支付应付的欠款,每拖一天,就要多支付很多违约金。而对于执行法律又没有规定期限,只要被执行人还活着,哪怕是20年,30年,都不可能躲掉履行支付的义务。对于一个希望正常生活的人来说,早日结束被法院围追堵截及传唤的日子,也是其内心的希望。 其二,积极配合法院,追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法院执行庭的人手有限,又是日理万机,每个法院手里总是有几十上百个案件,法官对某一当事人下的工夫相对较少。因此,为早日实现自己的权益,当事人自己也要采取一定的措施寻求被执行人财产的线索,必要时,可以再请一些专业调查机构予以协助。如果感觉法院的力度不够,或认为法院有意拖延,可以多和主办法官交流沟通,以避免双方的误会。如果确属承办法官办事不力,或办事拖拉,可以通过其上一级领导或其他监管机构协助解决。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被执行人确实没能执行能力的,人民法院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债权人发现债务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时,可以随时申请强制执行。 二、欠了几万块钱还不起了怎么办 欠钱还不上的,人民法院会对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进行查封拍卖用于赔偿,没有赔偿完的部分要求赔偿人进行分期偿付,同时赔偿人会被列为失信人员的名单。但是被执行人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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