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内部行政行为不可诉是指基于行政隶属关系,只影响行政组织内部事务的措施,法院不受理,例如行政机关对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内部行政行为中的人事任免等决定不可以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 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