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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委托书公证处在哪里
释义
    办理委托书公证应当由当事人亲自到公证处申办。申请办理(有关房产买卖)委托书公证,没有地域限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由当事人住所地、法律行为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处管辖。涉及不动产转让的公证事项,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但遗嘱、委托、声明中涉及不动产转让的除外。
    一、离婚协议书到什么地方公证
    离婚协议书到当地公证处公证。公证事项由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受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事项,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受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事项,可以适用上述规定。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基于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签订的关于解除婚姻关系相关事宜的经过婚姻登记机关或者法院认可的书面协议。
    二、遗嘱公证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申请遗嘱公证
    1、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
    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2、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2)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3)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受理
    1、属于本公证处管辖。
    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
    2、符合申办要求的申请,公证处应当受理。
    对于不符合规定的申请,公证处应当在三日内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三)审查
    1、公证处应重点审查:
    (1)当事人的人数、身份、资格和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和相应的权利;
    (3)需公证的行为、事实或文书的内容是否真实、合法;
    (4)需公证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善,文字是否准确,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5)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充分。
    2、着重审查遗嘱人的身份及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有无受胁迫或者受欺骗等情况。
    (四)出具公证书
    符合下列条件,公证处应当出具公证书:
    1、遗嘱人身份属实,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人意思表示真实;
    3、遗嘱人证明或者保证所处分的财产是其个人财产;
    4、遗嘱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内容完备,文字表述准确,签名、制作日期齐全;
    5、办证程序符合规定。
    三、公证书怎么办理
    公证书办理方法如下:
    1、委托人办理房产委托公证,必须亲自携带房产委托书到公证机关提出申请,填写房产委托公证申请表,并向公证机关提供材料;
    2、公证处需要对所出售房屋的具体情况作详细了解。比如合同中买卖房屋的产权状况、坐落位置、数量、质量及附属设施情况和使用面积;
    3、双方当事人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内容;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及签约时间等,包括所要购买的房屋是否有银行抵押负担,都是审查的内容;
    4、办理委托书公证应当由当事人亲自到公证处申办;
    5、办理委托公证,应提交相应的证件和材料;
    6、公证事项由当事人住所地、法律行为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处管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四条公证事项由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受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事项,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受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事项,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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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12:3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