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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后能否要求对方支付过去的婚姻生活费用?
释义
    法律分析:离婚后是否应支付过去的婚姻生活费用与离婚的原因、财产状况、收入水平等有关。如果离婚原因属于对方过错,导致你在婚姻中遭受了经济损失,可以在离婚协议中要求对方支付一定的补偿费用。如果没有达成离婚协议,在诉讼中可以提出请求。但是如果离婚原因属于你自己,或者你自己的过错导致了经济损失,那么就没有权利要求对方支付婚姻生活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婚姻无效的,应当返还双方的财产、赔偿因婚姻所受的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九百三十五条 离婚后的财产分割,应当根据婚姻期间各自的贡献、财产状况、收入状况、抚养子女情况等因素,以公平合理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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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1:4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