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介入治疗医保可以报销。适用于患有缺血性脑卒中,且实施“经皮穿刺脑血管腔内支架植入术,经皮穿刺脑血管腔内球囊成形术,经皮穿刺脑血管腔内溶栓术”的患者。患者在上述诊疗项目费用中的自付比例为8%;对于单项费用500元以上的贵重医用耗材,自付比例为3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