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原则,对于发给个人的福利,不论是现金还是实物(当然还应该包括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如果是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未向个人量化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原则上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注意非现金形式的集体福利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前提,是集体享受、不可分割且未向个人量化,如果该部分集体福利比如员工体检是可以分割,且已向个人量化的情况下,还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对于企业为员工组织的体检,由企业统一和体检机构按体检项目打包进行整体结算,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如果是企业按每个员工的体检费用与体检机构进行结算,就属于可以分割且已向员工量化的体检费用,还是需要将该部分费用并入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八条 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无凭证的实物或者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有价证券的,根据票面价格和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