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南京基本医保异地就医备案流程: 长期驻外人员: 1、窗口办理 (1)参保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并按人员类别分别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异地安置退休和异地居住人员需提供异地户口本、房产证或其他有效异地居住材料;异地长期学习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需提供用人单位或学校、培训机构盖章的异地证明材料; (2)参保人员确认长期驻外所在地区; (3)经办人员即时录入系统,生成《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备案表》; (4)备案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参保人员签字后交经办机构留存,另一份交与参保人员。 2、网上办理 单位经办人员登录南京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登录后进入“网上办事”通道,自主为单位退休职工或在职职工办理备案。单位经办人需核实基本信息,备案后即时生效。 3、掌上办理 异地转诊人员: 1、南京市三级医院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根据参保人员的病情填写《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备案表》并由医院确认;备案表可以在三级医院或各级医保经办机构窗口领取。 2、参保人员凭《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备案表》到医院医保办办理备案登记或就近到各级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备案登记。 参保人员携带身份证或符合国家异地就医标准的社会保障卡,按转出类别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 1、异地安置退休和异地居住人员:提供异地户口本、房产证或其他有效异地居住材料; 2、异地长期学习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用人单位或学校、培训机构盖章的证明材料。 综上所述,南京异地就医备案可通过线下窗口或线上平台办理,长期驻外人员、异地转诊人员可自行选择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