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视情况而定。如果是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是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同时要根据男女双方的生活环境及经济状况等条件确定,只要条件有利于子女成长,就可能获得孩子的监护权。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 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第五条规定: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