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打招呼离职的能拿到工资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可以,劳动者离职的,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但是劳动者未按照规定提前通知用人单位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