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离婚子女抚养有以下依据:(1)、离婚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以随母亲抚养为原则;(2)、父母双方协商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父母双方对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3、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