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合同的法律责任 |
释义 | 《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但是,这并不表示劳动合同的内容一经订立就不得变更或解除。劳动法同时还规定了用人单位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依法、依约解除)。此外,实践中用人单位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也非常普遍(非法解除)。 一、劳动合同法变更工作岗位有哪些规定 劳动合同法变更工作岗位的规定,具体如下: 1、签订劳动合同后,可以变更工作岗位,但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达成协议; 2、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而变更、调整职工工作,属于用人单位的自主权,劳动者应当服从; 3、如果劳动者不愿意接受用人单位的工作调整,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一般劳动者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被称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主要是因为有一定的期限限制。要想解除这样的劳动者合同,也是需要具备法律规定的情形。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双方当事人必须履行合同义务,遵守合同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因后悔或者难以履行而擅自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为了保障用人单位的用人自主权和劳动者劳动权的实现,本法规定在特定条件和程序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且不违背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被解除的劳动合同是依法成立的有效的劳动合同; 2、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必须是在被解除的劳动合同依法订立生效之后、尚未全部履行之前进行;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均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同变更劳动合同的条件一样,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就可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哪一方首先提出解除的请求后果完全两样,劳动者首先提出解除请求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首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4、在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可以不受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条件的限制。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过程中,如果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临时用工合同受法律保护吗 我想这个问题想问的是,临时用工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对用人单位及劳动者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全面建立了通过订立劳动合同来确立劳动关系的制度,不区分“临时用工合同”和“正式用工合同”各类职工在用人单位享有的权利是一致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的基础上,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的情况下。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根据以上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下签订的临时用工合同属于劳动合同,签订后依法生效,受《劳动法》和相关法律的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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