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陕西省超标电动车需要驾驶证。对于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驾驶者要考驾照并领取正式的电动自行车号牌;对于不符合新国标的超标电动自行车,需领取过渡车牌。 法律客观: 《关于加强我省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 五、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2019年4月15日以后用户购买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查验审核,符合新国标的进行登记挂牌,对不符合新国标的不予登记上牌,并禁止上道路行驶。 六、我省对2019年4月15日新标准实施前已经在用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实行过渡期政策。2019年4月15日前已经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继续使用原号牌;未登记上牌但符合新标准的按新标准登记上牌;未登记上牌且不符合新标准的实行过渡期政策,经登记后颁发临时号牌。过渡期为三年,自2019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1日。过渡期内,获得临时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允许上道路行驶;过渡期满,临时号牌作废,不得再上路行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