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签订合法有效的借款合同 |
释义 | (一)借款合同的条款 一般借款合同包括下列条款: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 (二)借款合同的生效 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自出借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具体来说, 1、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2、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3、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4、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5、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非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根据民贷纠纷司法解释第十条规定,除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借条的生效条件有哪些 借条生效的条件如下: 1、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生效。 2、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生效。 3、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生效。 4、出借人将特定资产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生效。 5、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生效。 二、对于借条没写人民币有效吗 1、借条没标明人民币并不会导致借条无效,可以默认为人民币,若对方否认,则对方承担举证责任。 借条上要写上出借人的姓名、借款的金额和还款的日期,落款要写借款人的姓名和借款日期。这样可以免除一些不必要的麻烦,有助于出借人维护自己的权益。在国内,借条上如果未标明币种就会默认为人民币,如果借出的是美元而且未标明币种,那还款时就可能会收到人民币。 2、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七十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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