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先在转出地社保中心开具“社保缴费凭证”; 2、后在转入地办理社保开户并缴纳社保; 3、再在转入地填写:“社保转移申请”;最后将凭证和申请一并交到转入地社保中心审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十二条 统筹地区设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经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可以在本统筹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点。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人员经费和经办社会保险发生的基本运行费用、管理费用,由同级财政按照国家规定予以保障。 第七十三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业务、财务、安全和风险管理制度。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