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某县委2010年底试行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以来出现了组织公开什么群众就看到什 |
释义 | 某县委2010年底试行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以来,出现了“组织公开什么,群众就看到什么”到“群众关注什么,组织就公开什么”的转变。这种转变体现了党重视人民主体地位。 1、议题确定。根据职权范围和工作分工,会议议题由职能部门提出,经分管领导审核,办公会议议题由局长确定。 2、事先论证。“三重一大”内容应当进行事先的调查研究,通过“民主听证、民意调查、模拟决策、风险评估”等形式,加强科学论证,并可请“专家、专业机构”等第三方进行论证,要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涉及到重大工作要事先进行研究。“重要人事任免事项”要根据干部管理权限事先与上级组织部门沟通,并按有关规定程序执行。“大额资金使用”要加强与财政部门的协调沟通。 3、召开会议。会议的时间、议题应提前通知领导班子成员和参加会议的有关人员。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表达意见。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或相关规定人数)成员参加,方能召开会议。 4、集体讨论。研究讨论重要议题时,相关人员要认真、全面、客观、真实地介绍议题的有关情况。与会人员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对议题要有明确的表态。按规定需要招标的建设项目和政府采购,必须严格按照招标程序进行。主持人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遵守会议程序和规定,认真听取每位参会人员的意见。 5、民主表决。会议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应当进行表决,表决形式根据议题要求采取口头进行。决定多个事项时,应当逐项表决。研究推荐、提名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等事项,应当逐项表决。对意见分歧较大的事项,一般应暂缓做出决定,或向上级有关部门请示,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另行议决,涉及重要干部任免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程序办理。 6、会议纪律。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会议在讨论与本人及亲属有关的议题时,本人应主动回避。对尚未正式公布的会议决策和需保密的会议内容,与会人员不得外泄。需要上级审批或备案的事项,要按规定及时履行相关手续。要将决策的参与事项、人员、过程、结论等以会议记录、纪要、决定等形式形成文字材料,并存档备查。 7、组织实施。作出决议后,由领导班子成员或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分工组织实施。对集体形成的决议,任何个人无权改变,个人或少数人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也可按组织程序向上级反映,但在集体没有重新改变决策前,必须无条件服从。在执行过程中如情况发生变化,需要改变原来集体决定的,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复议,做出新的决定,并按新的决定执行。 8、分级管理。局财务资金使用实行分级管理,各专业条线所发生费用由科室负责人提出,分管领导负责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十八条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对本行政机关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定期评估审查,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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