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内蒙古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损 害赔偿项目和计算办法》(以下简称 《办法》)第八条中“自治区相同或者 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 (一)农、林、牧、渔业:10151元 (二)采矿业:21577元 (三)制造业:15683元 (四)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供应业:33022元 (五)建筑业:13311元 (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22688元 (七)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26139元 (八)批发和零售业:13616元 (九)住宿和餐饮业:12020元(十)金融业:24889元 (十一)房地产业:15197元 (十二)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7862元 (十三)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23772元 (十四)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4684元 (十五)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10940元 (十六)教育:21393元 (十七)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20510元 (十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20814元 (十九)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20553元 二、《办法》第九条中“护理费”按照本标准一条(十五)项“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的标准计算。 法律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