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多少钱可以算是恶意欠薪 |
释义 | (一)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 (二)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 一、欠工人钱不还会判刑么 欠工人工资拒不支付的,数额达到较大标准的,依法承担刑事责任。一般标准为:(一)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二)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虽然没有达到数额标准,但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也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如因欠工人工资,导致工人生病无钱及时治疗,身体健康受到严重影响的。 二、恶意欠薪罪立案基准是什么 恶意欠薪罪实际上就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其立案条件: (一)拒不支付1名劳动者3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5千元至2万元以上的; (二)拒不支付10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 三、恶意欠款立案标准 恶意欠款的立案标准: 1、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2、数额较大,如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 3、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 (一)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 (二)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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