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税收入通用申报表怎么填写 |
释义 | 《非税收入通用申报表》应该这样填写: 1.缴费人名称、缴费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必须填写。 2.征收项目:必须填写。填写非税收入项目名称。 3.征收品目:必须填写。填写非税收入征收品目名称。 4.征收子目:非必须填写。非税收入品目下设定细目时,按相关规定填写。 5.费款所属期起(止):必须填写。按期缴纳的,填写所属期起始日期和截止日期;按次缴纳的,填写缴费义务发生日期。 6.应缴费基数:必须填写。填写总数量、收入总额、销售数量、应缴费人数、原值、面积、利润总额等非税收入计费的基数。 7.应缴费基数减除额:非必须填写。填写允许减除的数量、金额、面积、人数等。 8.计费依据:必须填写。填写应缴费基数减去应缴费基数减除额的余额。 9.征收标准:必须填写。填写征收的费率或单位费额等。 10.扣除数:非必须填写。适用于累进费率的速算扣除数,或者其他扣除数。 其他填写项目等。 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怎么填写 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填写方式: 1、现金类 包括人民币、有价证券等。 2、银行存款类 包括所有的开户银行、帐号、存款数额以及有无以及有无其他名义开户等。 3、动产类 应填写所有动产的名称、种类、数量、价值及存放地点等情况。 4、不动产类 应填写不动产的名称、地点、价值以及有无抵押等情况,如已抵押,则附上相关证据。 5、无形财产类 包括商标、专利、许可证等及相应价值。 6、共有财产 应填写共有财产的名称、地点、价值以及共有人的姓名、共有份额和分配原则等情况。 7、其他形式财产 如股份、对第三人的债权、可得收益等及相应的金额。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申请执行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其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或线索。被执行人必须如实向人民法院报告其财产状况。 人民法院在执行中有权向被执行人、有关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公民个人,调查了解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对调查所需的材料可以进行复制、抄录或拍照,但应当依法保密。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对公民、法人单位或其主要负责人都可以予以处罚。《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非税收入管理体制的原则 非税收入管理体制的原则: (一)征收法定原则。非税收入的项目、范围、标准应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设定和征收。 (二)完整统一原则。非税收入预算要与财政预算统一布置、统一编制、统一审批,将非税收入按不同类别分别纳入财政收支预算的相应类别,按照财政收支预算的口径,全面、系统、完整地予以反映。 (三)收支脱钩原则。非税收入“所有权属国家、使用权归政府、管理权在财政”。 (四)成本补偿原则。执收单位执收或取得非税收入过程中必然要发生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消耗,即产生非税收入的执收成本。 (五)统筹安排原则。从根本上打破非税收入谁征收、谁使用的传统格局,将非税收入纳入财政预算的统一框架,统一管理,统筹安排。 法律依据 《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国家权力、政府信誉、国有资源(资产)所有者权益等取得的各项收入。具体包括: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 (三)罚没收入; (四)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五)国有资本收益; (六)彩票公益金收入; (七)特许经营收入; (八)中央银行收入; (九)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 (十)主管部门集中收入; (十一)政府收入的利息收入; (十二)其他非税收入。 本办法所称非税收入不包括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指计入缴存人个人账户部分) 该内容由 徐丽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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