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卖过户需要多少费用 |
释义 | 一、买卖房子过户需要交多少费用 房屋买卖过户的费用: 1、契税:如果买房人是首次购房的按房屋成交额的1%税务机关缴纳、如果买房人不是首次购房的按房屋成交额1.5%缴纳。(买方承担) 2、销售不动产营业税按房屋成交额5.5%向税务机关缴纳。(卖方承担) 3、房屋所得税:按房屋增值部分20%缴纳即房屋现售价-房屋取得时买入价。(卖方承担) 印花税:按房屋成交价的万分之十向税务部门缴纳,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4、土地增值税:按房屋成交价的1%向税务部门缴纳。(卖方承担) 5、房屋交易手续费:住宅按房屋建筑面积6.00元∕㎡向房屋产权登记部门交纳。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非住宅的按房屋成交价的1.9%交纳,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6、房屋产权登记费:按件收取,每件80.00元,买方承担。 二、二手房如何继承过户 1、房地产继承费包括: (1)公证费:产权证面积40元/平方米; (2)遗产公证费:80元/人,放弃遗产公证80元/人。注:当继承的房地产再次转让和出售时,按收入的20%征收个人所得税,但只要符合家庭独栋住房且已购买5年以上,即可免征个人所得税,并适用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 2、所需材料: (1)公证处需要一套原产权人的死亡证明、一份产权证复印件以及各方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 (2)房屋管理局要求的材料与正常转让的材料基本相同,但也需要公证书。注:继承的难点在于公证所有继承人放弃继承,这需要证明双方均为继承人并自愿放弃继承权。二手房是指已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完成初始登记和一般登记,并再次上市交易的房屋。与开发商手中的商品房相比,它是房地产产权交易三级市场的俗称。包括商品房、允许上市交易的二手公有住房(房改房)、扶贫住房、拆迁住房、自建住房、经济适用房、限价住房。双方可在签订合同前约定支付转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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