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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企业破产清算财务报表
释义
    破产可能重整,重整就意味着继续经营,这个时间下去就更不好说了。而如果企业最终因为没有财产可分配,直接就可以进入结束阶段了,但清产核资又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所以说,如果企业进入破产清算,最好的计时单位是月,通常这个周期至少都在一年以上。
    一、债权人不同意公司破产有用吗
    可以,债权人同意不是必要条件。
    破产案件是指通过司法程序处理的无力偿债事件。这里所说的司法程序包括三种:和解、重整和破产清算。不能把破产案件简单地归结为清算倒闭事件;破产清算是公平清理债务的一种方法,但还有其他方法。中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破产法)鼓励当事人积极寻求以避免企业倒闭清算的方式来公平清理债务。
    破产法设立的重整、和解和破产清算三种程序之间,存在一定的可转换性。在它们之间,当事人有一定程度的选择自由。具体说,包括以下要点:
    (1)债务人在提出破产申请时可以选择适用重整程序、和解程序或者清算程序,债权人在提出破产申请时可以选择适用重整程序或者清算程序。
    (2)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的案件,在破产宣告前,债务人可以申请和解,债务人或者其出资人可以申请重整。
    (3)债务人申请适用破产清算的案件,在破产宣告前,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的出资人可以申请重整,债务人也可以申请和解。
    (4)债务人进入重整程序或者和解程序后,可以在具备破产法规定的特定事由时,经破产宣告转入破产清算程序。
    (5)债务人一旦经破产宣告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则不得转入重整或者和解程序。
    二、公司资不抵债应该怎么办
    公司资不抵债的情形下有几种选择,可以选择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和解或,也可以向银行申请贷款,改善经营,扭亏为盈。破产案件一旦被法院受理,无论企业是否盈利,企业均将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企业经营被终止。企业是否继续经营,或者结束经营清算注销,在不考虑国家政策、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执法等因素得情况下,主要取决于企业投资者的意愿、决策。
    三、企业股东清算要多久
    清算程序主要包括以下的程序:
    1、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正式成立后,企业即开始进入实质性清算程序。有限责任企业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企业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清算组成立后,应立即在法定期限内直接通知、公告债权人并进行债权登记,以便债权人在法定期限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2、由清算组清理企业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包括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还包括债权和债务。在清理后,还需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作为下一步工作的基础。按照一般程序进行清算时,如遇到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可以转向特殊的破产清算。按照《企业法》的有关规定,因企业解散而清算,清算组在清理企业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3、清算组在清理企业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制定清算方案,在经相关部门、组织确认后,即可按照方案来分配财产。
    4、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和清算期间收支报表及各种财务账簿。在股东会、股东大会或人民法院确认后,清算报告生效。
    5、将其报送企业登记机关,申请注销企业登记,并进行公告。至此,企业清算工作全面结束,企业清算实现了它的最终法律效力——企业人格消灭。
    所以说,如果企业进入破产清算,最好的计时单位是月,通常这个周期至少都在一年以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条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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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4:4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