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保留诉讼权利的意思就是保留诉讼主体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在诉讼中依法享有的权利。 在我国,诉讼权利十分广泛,并且受到法律保护。如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有:起诉,应诉,委托他人代理诉讼,申请回避,提供证据,进行辩论,查阅案卷材料,请求调解,自行和解,原告放弃或变更诉讼请求,被告承认或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提起反诉,提起上诉,申请执行等等。由于诉讼的种类不同,诉讼参与人的法律地位与作用不同,所享有的权利亦有不同。 保留追责权利是什么意思 保留追责权利,其含义是现在不追究不意味着将来不追究,保留追究的权利。必要的情况下,随时有可能会追究法律责任。 保留追责权利,通常出现法律文书函告中,一方当事人表达虽然做出了某种行为、行使了部分权利或谅解了对方当事人的违约(或不构成刑事的违法),但并不想放弃向对方当事人追索要求其承担责任的权利。其言下还有看对方表现的含义。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 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法定代表人有权直接代表本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和应诉,其所进行的诉讼行为,就是本单位(或法人)的诉讼行为,直接对本单位(或法人)发生法律效力。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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