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物权法》规定,抵押登记费用由抵押权人承担,但当事人可以约定由抵押物所有人承担。房屋买卖手续费用包括契税、产权登记费等,由买卖双方按比例分摊。因此,在抵押登记时,若当事人未有约定,则应按照《物权法》规定由抵押权人承担抵押登记费用,与买卖双方的手续费用无关。 法律依据: 1.《物权法》第二十二条:抵押登记费用由抵押权人承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2.《物权法》第二十四条:抵押权设立时,抵押人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抵押登记,并缴纳抵押登记费用。 3.《物权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物权的设立、变更和消灭,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登记机构可以收取登记费用。 4.《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三条:纳税人转让不动产所有权,应当缴纳契税。契税税率为不动产交易价格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 5.《物权法》第三十一条:抵押人应当保管抵押物,不得损害抵押权人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