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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院书记员是干什么
释义
    法院书记员是做什么的
    根据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书记员是审判工作的事务性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工作。书记员一般履行以下职责: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担任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一、担任书记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身体健康,年满18周岁;
    (四)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具备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专业技能;
    (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适用本条第五项规定的学历条件确有困难的地方,经高级人民法院审核同意,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将担任书记员的学历条件放宽为高中、中专 [1] 。
    以上就是对于该问题的全部回答了,您了解了吗?《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条 书记员履行以下职责:
    (一)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
    (二)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三)担任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
    (四)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五)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该内容由 吴彭龄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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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6:4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