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扣。居家健康监测期间有工资。疫情期间在家办公需要支付正常的工资待遇,单位有权要求有感染风险的职工居家隔离,明确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在劳动者被隔离观察期间企业应该照常发放工资,如果企业违反规定不发放工资,劳动者完全可以依据法律提起劳动仲裁。或者就居家隔离而无需提供劳动。这种情况严格上来讲,属于单位的工作安排,可以协商工资待遇,如协商不成的,应该按正常的工资支付。 居家健康监测的要求有哪些? 1、准确研判居家健康监测条件。属地要提前进行研判,如居家健康监测对象系单独居住或具有通风良好且带独立卫生间的房间,应允许其居家健康监测;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须实施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监测对象不得与他人接触,可由1名家庭成员帮助提供健康监测和生活服务,物品采取非接触式传递。 2、严格落实“二对一”管理措施。各地要对所有居家健康监测对象严格落实“二对一”管理措施(即1名社区责任人员、1名医务人员共同管理1名居家健康监测对象);社区管理人员要通过门磁报警系统、电话联络、视频连线、位置共享、邻里监督等多种方式,防止居家健康监测对象擅自外出;医务人员要按时上门开展核酸采样和医学观察,建立监测台账,做好信息报告。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