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明年会继续推广农村住房建设的试点经验,保证农房设计服务、工匠培训管理等农房建设管理机制初步健全。 具体的措施包括有建立设计师下乡长效机制、推行政府、专家、农民“共同缔造”的农房建设理念、科学设计农房功能空间布局等。 最终达到建设一批农民喜闻乐见且功能现代、风貌乡土、成本经济、结构安全、绿色环保的宜居型示范农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第一条 (二)到2023年,各省(区、市)试点县(市、区、旗)建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农房,农房设计服务、工匠培训管理等农房建设管理体系初步建立,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房设计和建设管理经验。条件较好的省(区、市)争取在2019年底前建成一批示范农房。到2023年,多数县(市、区、旗)建成示范农房,试点经验得到推广应用,农房设计服务、工匠培训管理等农房建设管理机制初步健全。到2035年,农房建设普遍有管理,农民居住条件和乡村风貌普遍改善,农民基本住上适应新的生活方式的宜居型农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