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枉法裁判罪立案标准? |
释义 | 行政枉法裁判罪的立案标准是这样的: 1、在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给他人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 2、枉法裁判引起当事人及其亲属人身损害的; 3、通过制作伪证或串通当事人作伪证等行为枉法裁判的; 4、枉法裁判行为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 一、法官枉法裁判怎么办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枉法裁判,致使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2)枉法裁判,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3)枉法裁判,造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 (4)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证据,制造假案枉法裁判的; (5)串通当事人制造伪证,毁灭证据或者篡改庭审笔录而枉法裁判的; (6)徇私情、私利,明知是伪造、变造的证据予以采信,或者故意对应当采信的证据不予采信,或者故意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故意错误适用法律而枉法裁判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 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前三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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